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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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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0-28  |  作者:  |  浏览次数:  |  【打印】 【关闭

 

各位导师和同学: 

  国科大通知,为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19〕19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2021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与申报范围 

  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的主要测算依据为各研究所202010月教育统计的在学人数(博士生的比例是0.02)。我所今年获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4个,硕士4个。凡国科大招生计划录取的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包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的研究生均可申报。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在国家奖学金申报评选之列。联合培养研究生不在昆植所参评,参加本校评审,请关注本校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通知。 

  二、评选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  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评审程序 

  1. 我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分两级评审,根据国科大下达名额博士4名、硕士4名,研究所将计划的1:1.5下达到学科组,即生物学科组和药学学科组博士各3名候选人;硕士各3名候选人进行推荐,上报研究所评审委员会评审。 

  2. 学科组根据名额,依据教育部、国科大以及研究所的相关评审办法,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成立由研究室负责人、导师代表、学生代表构成的评审小组,制定实施细则。按研究所下达名额评审出候选人上报研究所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3. 研究所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依照教育部、国科大以及研究所的相关规定,负责本单位国家奖学金的所级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所领导担任主任委员,依托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各研究室负责研究生教育的副主任,研究生处处长、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担任委员。评审委员应出席评审委员会会议和参加投票表决。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 

  4. 我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行回避制,凡有本人指导的研究生参评的委员不得参加评审。 

  四、时间安排 

  1、申报 

  请各研究生2021年113日前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在“奖助系统”中的“国家奖学金”奖项中,通过系统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的推荐和数据报送工作,系统填报完成后,双面打印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研究室签字同意后,与获奖证书、国科大学习成绩单、发表文章首页等资料提交至研究生处。曾获评国家奖学金、冠名奖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一律清零,不得以相同材料重复申报。其它本通知未尽事宜参考《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1)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请务必确保系统内申请信息填写认真全面、细致无误。填表要求: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②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③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④评审情况由各单位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⑤基层单位意见由各单位填写,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培养单位意见由国科大统一填写和盖章。 

  (2)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3)研究生处管理老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点击“奖项申请”国家奖学金项目的“审核”,查看申请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推荐报送”提交。 

  2、评审、公示与上报 

  (1)11月5日前:分学科(生物学和药学)公布初评细则、组织初评和公示(3天)初评结果,无异议后学科评审学科组将拟推荐人选的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材料)交至研究生处。 

  (2)11月8日前:研究生处组织所级评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11月15日研究所上报国科大学生处。 

  3、表彰与奖励 

  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经教育部备案批准后,国科大发文对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表彰,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五、争议及违规处理 

  1. 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研究所公示阶段实名向所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所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2. 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学生的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后如发现获奖所提供的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撤销当事学生国家奖学金荣誉,追缴其所得国家奖学金全部奖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已毕业离校的,国科大公告撤销当事人国家奖学金荣誉。 

  4. 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或个人,若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作假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涉及评选结果的,应宣布结果无效并重新组织评选。 

  六、组织与材料受理 

  1. 研究生处:熊良琼,电话:65223034-803,邮箱:xiongliangqiong@mail.kib.ac.cn 

  2. 学科初评: 

  生物学 负责人:分类室(轮值)杨祝良 秘书 唐嘉 

  药  学 负责人:植化室 许刚 秘书 鞠鹏 

  3基本流程: 

  11月3日:学生经导师同意后在系统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国科大学习成绩单、发表文章首页等资料作为附件材料给研究生处熊良琼,研究生处资格审核。 

  11月5日:资格公示无异议后交学科组,学科组组织评审答辩,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 

  11月8日:研究生处组织所级评审,公示7天。 

  11月15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科大。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研究生处 

  2021年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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