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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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1. 申请人联系1位合作导师,确定招收意向后,申请人填写《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博士后进站评议表》,提交给合作导师批阅,纸质版报送至组织人事教育处。 2.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以办事者身份进行注册(请务必记住用户名和密码)。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后,下载打印《博士后申请表》,并向组织人事教育处提交如下材料: (1)基本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贴1寸彩照,并在最后一页相应位置签字; 2)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新一代身份证需复印双面); 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有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签章);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申请人当前身份”一栏,统分统招博士生由博士毕业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证明其身份,盖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在职人员须脱产作博士后,证明材料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辞职人员必须出具辞职的证明材料,盖人事部门公章;联合招收的博士后要由企业工作站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3份(原件) 5)《专家推荐信》2封(其中1封由本人博士阶段指导教师填写); 6)《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由招收部门或合作导师小组签署意见); 7)《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8)《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复印件。由企业、研究所、博士后三方协商签订); 9)《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由企业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以上材料为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0)《博士后研究人员政治审查表》(外籍人员不需提供) 11)代表性论文1-3篇(全文) 以上材料为一式1份(原件) (2)特殊材料(除注明外,相关材料均需提交原件一份) 定向、委托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做博士后的证明;凡单位同意申请者出站后自主择业,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意见。 辞职人员:提交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结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 现役军人:应由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出具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以及脱产做博士后的意见。 转业(复员)军人: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原军队单位师以上政治部干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的转业(复员)批函。 留学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需提交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外籍人员:(1)护照有效签证页;(2)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需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3)有奖学金资助的,需提交奖学金资助函。
相关网址: 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中科院昆明植物所博士后流动站:http://www.kib.cas.cn/yjsjy/bshldz/ldzgk/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com.cn
联系人:殷文 联系电话:0871-65223006;0871-65223133(Fax)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蓝黑132号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650201
附件: (1)昆明植物所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评议表 (2)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 (3)专家推荐信 (4)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6)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 (7)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8)博士后研究人员政治审查表 (9)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留学回国”招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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