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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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是一所以“博学笃志、格物明德”为校训、以科教融合为特色的创新型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前身是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创办的第一所研究生院,培养了新中国第一个理学博士、第一个工学博士、第一个女博士、第一个双学位博士。2012年6月,教育部批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国科大开始招收本科生,形成了覆盖本、硕、博三个层次的高等教育体系。 2019年我校预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150名左右(具体数据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19年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京内外各研究所或各院系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专业,均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查看培养单位、学科专业及考试科目等报考信息,并同有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报考事宜。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概况和具体要求参阅《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范围与对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生源范围是教育部规定的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的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 三、招生原则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考生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普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考生生源范围符合本简章中“二”的招生范围,且须提供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 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报考该专项计划。 (二)报考程序 1. 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并盖章:考生在报考前需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经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 2. 领取网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校验码”:考生凭生源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地的省教育厅省招办领取网报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3.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和方式与全国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中“专项计划”栏目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各培养单位,“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如“(106)昆明植物研究所”,然后按照网报系统要求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网报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的要求,持已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以及有关报考材料到指定的报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4.向报考研究所或院系邮寄“考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将已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直接寄送至所报考研究所或院系的招生部门。 为不耽误考生的准考资格审核,请考生不要直接寄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和调剂等均需使用。 (三)初试及成绩 1.报考此专项计划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 2.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均与其他硕士统考生相同。 3.初试成绩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查询。 五、复试与调剂 1.复试工作由各研究所、院系负责组织实施。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由国科大根据生源状况和招生计划数自行划定报考国科大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各研究所、院系依据具体报名和初试成绩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学科特点和要求,在不低于国科大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具体复试分数线要求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的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硕士统考考生相同。 2.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入该计划复试,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调剂复试。 六、录取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规则。计划单列是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录取时考生不得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具体录取由所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由培养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不得调整录取类别,即不得变更为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也不得调整为非定向就业。 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户口可自由选择是否将其转入录取单位。录取的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按照国科大学生处“新生入学须知”办理,直接转入国科大。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考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4. 按照教育部教民厅〔2017〕5号通知要求,录取考生直接进入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的学习,不再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学习。 5. 我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6. 2019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缴纳。 对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按照国科大相关规定,享受同其他普通招考硕士考生相同的奖助体系。 七、其他 1.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查看《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向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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