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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规定

文章来源:研究生部  |  发布时间:2009-09-16  |  作者:  |  浏览次数:  |  【打印】 【关闭

 

为了加强我所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规范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特制定此规定。

1.考核时间

硕士生的中期考核,最迟一般应在第五学期末完成。

博士生的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五学期初(十一月份)完成。

2.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科研工作表现、学术论文撰写与发表情况、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等。

3.考核办法

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由部门培养指导小组组织;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研究生主管部门组织。博士生的考核程序如下:

1)安排中期考核时间,并提前30天公布考核时间与学生名单。

2)研究生准备中期考核报告、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于考核前7天将填好的《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及报告的ppt文档交研究生部。不能如期参加考核的研究生,需提交书面申请。

3)组织考核小组(35人),并提前公布考核具体安排。

4)研究生按要求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或困难等。

4. 考核程序 :

(1) 报告人做报告15分钟,答辩10分钟;

(2) 报告人的导师就报告及所提问题作出补充说明;

(3) 考核小组做出评判,确定是否需要作大的调整或延期开题。

(4) 报告人将《中期考核表》表格交至研究生部。

5.考核成绩:合格、不合格。

考核小组进行全面考核评议,给出考核评语,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根据考核小组意见,继续进行论文研究工作,并在适当时候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对于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考核小组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三个月后再次进行中期考核,如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由研究生部作出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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