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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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展
2018年10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昆明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云南省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史政,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董英、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谭丛,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高正文,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所长孙航,西南林业大学教授吴松等出席发布活动。新闻发布会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田虎青主持。
董英副主任介绍,《条例》已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高正文副厅长介绍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方面的工作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据悉,该《条例》是全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开创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先河。《条例》文本起草过程历时7年,共7章40条,分别为总则、监督管理、物种和基因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和惠益分享、法律责任、附则。云南在全国率先出台《条例》,对健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体系、推动国家开展相关立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对进一步加强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会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率先在全国发布了云南生物物种名录、物种红色名录和生态系统名录,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并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条例》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了编制并发布相关名录,并对极小种群物种实施抢救性保护。《条例》明确了要加强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传统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保护,并建立了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既体现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相关精神,也突出了云南的地方特色。 新闻发布会上,孙航所长回答了春城晚报等媒体记者提问,并在会后接受了昆明电视台采访。 新闻发布会现场 孙航接受昆明电视台采访 孙航回答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李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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