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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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昆明植物园扶荔宫内一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招租要求如下: 一、招租内容及有关说明 1. 房屋建筑面积约175平方米,一层建筑。另有约150平方米的具有钢化玻璃屋顶的庭院和走廊。 2. 整体房屋重新进行了简装,包括卫生间、水电都已到位。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3. 房屋出租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不含设备和添附物品)。 4. 起租日:房屋移交日。 5. 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 6.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 7. 竞得人须在《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昆明植物园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将第一年年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内交纳。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竞得人还须在《租赁合同》签定时向招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8. 水电费用自理。如需增加安装水、电表等需经招租方确认,由承租人自理。 9. 承租期间,承租人若需装修,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人同意后才能进行装修。 二、租赁期限、起拍价和竞拍增幅 1. 租期:不超过5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租金起拍价:8万/年。 3. 竞拍增幅:每次竞拍增幅为 5000元或 5000元的整数倍数。 三、房屋租赁用途及基本要求 1.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昆明植物园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 2.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及其附近不得使用于有较多油烟、有废水、有污染的行业,禁止用于售买凉米线、凉粉、炸洋芋、烧烤等低端的服务行业。可用于简式中西餐、植物饮品、茶闲、植物苗木以及与植物有关的书籍和纪念品销售等行业,为游客提供中高端的品质服务。 四、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符合条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2.承租方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若为独立法人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提供原件),若为自然人则不需要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3.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实地踏勘请提前联系。 4.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出租房产范围并认可拟出租设施、物品现状,同意《租赁合同书》中的条款。 5.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书》,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将上述场所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6年11月10日8:00起至2016年11月20日17:00止。 六、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次房屋公开出租采取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七、竞租时间地点 竞租在昆明植物园二楼会议室举行,时间另行通知。 八、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 意向承租者请于 2016年11月20日16:00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授权证明书资料,到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路昆明植物园综合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一)企业法人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诺函; 5、退还竞租保证金声明函及竞租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 (二)自然人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诺函; 4、退还竞租保证金声明函及竞租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名)。 九、本要求是此房屋招租文件的构成部分。 联系人:冯女士、孙女士 电话:65223628,65223629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路昆明植物园办公楼
昆明植物园 2016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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